合理的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
確保加班工作是非強制的和自愿的。
要求
加班的時限應遵守當?shù)氐姆桑咳展ぷ鞯臅r間上限和每周工作的時間上限。工人每周基本工作時間不超過 48小時、加班工作時間最多不超過 12小時(總計 60小時)。
工人應有權拒絕進行加班,而且不會引來任何后果或懲罰,包括將來不許加班。
有效措施
發(fā)展內部監(jiān)察程序以確保所有員工都自愿接受加班。
為了確保工作時間的準確性,工廠必須使用操作無誤的打卡鐘或考勤掃描系統(tǒng)(另見合理工資部分)。
要求
考勤系統(tǒng)必須以打卡鐘或掃描系統(tǒng)進行,以準確記錄所有工作時間。不可以使用手寫考勤記錄,或以手寫考勤記錄作為輔助。
考勤系統(tǒng)必須安裝后備電源,以便在停電時可以馬上恢復運作,以防止數(shù)據(jù)丟失。
所有工人(包括常規(guī)工人、計件工人、合同工人、外省勞工、外國進口勞工,散工和臨時工)必須備有考勤卡。
所有工人(包括常規(guī)工人、計件工人、合同工人、外省勞工、外國進口勞工,散工和臨時工)必須由本人完成打卡并準確地顯示他們所有的工作時間,包括常規(guī)工作時間和加班。
廠方應確保工人考勤不會早于工作開始時間或遲于工作完成時間。
工廠須為工人全部的工作時間支付工資。Target允許每次考勤打卡有 7分鐘的誤差。例如:如果工廠的工作時間為早上 8點到下午 5點,那么早上打卡上班的時間不可以早于 7點 53分,而晚上打卡下班的時間不可以遲于 5點 07分。
考勤卡應顯示實際的工作時間。
考勤卡必須保持記錄完整,清楚易讀。
所有時間,包括加班必須以同一個考勤系統(tǒng)記錄下來。
工人應能核實每日所有工作的常規(guī)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。
有效措施
堅持為新工人提供關于考勤系統(tǒng)的培訓。
確保經理和生產線主管接受專門培訓,并明白在考勤系統(tǒng)之內管理所有時間記錄的重要性。
工廠應該在靠近生產車間的地方適當?shù)匕惭b考勤系統(tǒng),減少工人等待考勤的時間。
經常進行內部審計,以確保考勤系統(tǒng)運作正常,而且與工資系統(tǒng)正確地聯(lián)系在一起。